领导包案以真心换真心 20年信访积案圆满化解


[日期:2022-10-10 10: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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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领导将心比心为我解疑释惑,检察官列举的证据我都信服,困扰我20多年的疑惑,现在终于明白了!谢谢,谢谢你们!”申诉人张某某在听证会现场连连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2001年7月,申诉人年仅26岁,用当时所借的全部身家,购买了赵某个人所有的出租车,支付首付款3万余元。后该车因赵某与刘某之间的债务纠纷,被法院扣押并拍卖。自此,申诉人就开始到有关部门反应问题。2015年,赵某去世。申诉人一直认为侦查机关认定的已经死亡赵某不是2001年其购车时的所有人。20多年间,申诉人反映的问题均未得到满意答复。
  李沧区检察院积极落实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工作机制,受理案件后,明确由副检察长张宏包案并组成专班负责案件办理。
  张宏副检察长调阅了申诉人诉赵某、刘某诉赵某原案审判和执行卷宗,调取了刑事侦查卷宗。并与申诉人深入交流,了解其诉求。围绕申诉人心中最大的疑惑,即公安机关认定的赵某与其余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系同一人,张宏副检察长与办案专班进行重点调查核实。
  4月28日,李沧区检察院就此案专门召开听证会,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
  听证会上,检察官着重对申诉人的对当时拍卖款的去向、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嫌疑人身份和不予立案的法理依据等疑惑重点进行说明和质证,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理由进行法理阐述。与会人员进行现场答疑和评议。经人民监督员合议认为:检察机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说理到位,不予支持申诉人请求的决定正确。
  最终,申诉人张某某理解和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并对检察机关认真负责、热心耐心的工作表示感谢。听证会当场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一起持续20年的重复信访案件成功化解。
  下一步,李沧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化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重要作用,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下,减少信访人“诉累”,以检察履职实现社会和谐、群众和美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