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的公开听证会是我担任人民监督员以来第一次参加,尤其还是通过这种远程视频的形式对申请人进行救助,整个救助过程也通过线上沟通,让群众一次不用跑,周密严谨、公开透明。这彰显了国家司法机关的主动作为,也显示了法治的人性化原则,我觉得效果很好!”人民监督员说道。
6月10日下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就孙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举行了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市人民监督员、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黄岛分所主任王永久,市人民监督员、青岛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常务副秘书长马运山应邀出席。
申请人孙某某作为刑事被害人,因伤无法到现场参加,同时考虑疫情因素,李沧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连线的形式开展了“云听证”,真正实现“让群众一次都不用跑”。
经审查,申请人孙某某系过失致人重伤案件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因挪车时操作不当,致使申请人重伤二级。孙某某现已丧失劳动能力、妻子失业、儿子在读、母亲年迈,需要救助。在了解到以上情况后,李沧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启动司法救助工作,为申请人申请司法救助金2万元。
听证会上,与会人员听取了申请人孙某某法定代理人的陈述、承办检察官对该案证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予以国家司法救助的法律依据。
人民监督员在听取案件介绍后,围绕申请人的家庭困难程度、予以司法救助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等问题进行评议并发表意见,一致认为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给予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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