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度检察工作报告


[日期:2020-12-03 1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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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度检察工作报告

 
        一、工作概况
        2020年,李沧检察院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三级检察长会议精神,在标准化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时,结合一线检察实际,找准切入点,形成李沧经验,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2020年,我们更加坚定“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并确定思路为“在检察工作层面,以贯彻落实谋求创新;在全区层面,以办案监督体现作为”,为加快宜业宜居宜身宜心的创新型花园式中心城区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1、全面投入疫情防控。根据区委、市院部署,我院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第一时间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各项防控措施,全院83名在职干警积极响应区委号召,主动报名参加全区一线防控任务。院党组根据区委要求,先后选派35名政治思想强、业务素质高、处置能力突出的检察干警,组成疫情防控“突击队”,自1月31日即全部到岗下沉到社区配合全区疫情防控,其中12名干警到区纪委,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巡查督查工作。其间,我院根据区委政法委要求,联合法院、公安分局共同制定并公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院领导成员自1月28日(农历初四)即按要求全部到岗,一线指挥疫情防控工作;扫黑除恶办案专班自1月29日(农历初五)即连续加班加点办理戚某某套路贷涉黑犯罪案件及“2.15”专案。截至目前,共受理案件288件387人,其中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7件75人,一审公诉案件241件312人,办理公益诉讼10件(诉前程序);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网络平台作用,引导群众利用来信、网络、电话等方式反映诉求,协助律师和当事人以网络或电话方式办理业务;加大疫情期间及“两会”期间的信访维稳,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二)稳妥推进检察工作
        1、围绕“一条主线”——加强党建统领,铸牢忠诚检魂
一是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效果。将主题教育与检察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今年结合疫情防控“突击队”等方面涌现出的突出事迹,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我们在一线” 主题党日等特色活动,着力增强主题教育感染力,真正将“铸牢忠诚检魂”融入到基层检察工作中;二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先后向市院、区委汇报我院对三级检察长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疫情期间服务保障复工复产、检察建议进展等重点检察工作以及检察队伍出现的突发情况,并在第一时间贯彻落实区委、市院部署,以实际行动体现对党忠诚。
        2、突出“四个检察”——依托两化融合,推进平衡发展
        (1)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今年重点为尽快适应“捕诉一体”办案节奏,紧盯两项监督、案件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等重要数据,尽快提升办案质效。重点工作有三项:一是将诉前主导作用前移至侦查机关立案前。从妥善解决刑事案件信访及舆情压力、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角度切入,争取区委政法委支持,与公安机关建立立案前的提前介入机制,将诉前主导作用前移。对于公安机关经初查认为达不到批捕、起诉标准但存在重大信访、舆情隐患的案件线索,在立案前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妥善处理此类案件线索,对于矛盾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可采取公开听证方式,避免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同时尽可能妥善化解矛盾。二是在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时,以“受案标准明白纸”的方式,监督公安机关加强移送案件的质量。为切实加强对公安机关移送案件质量的监督,防止案件“带病”进入检察机关,2020年3月,李沧区院探索制定“受案标准明白纸”(《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受理标准指引》),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对刑事案件受案审查标准进行细化分类,从案管环节加强检察监督,源头性保障案件质量,为有效降低“案-件比”提供基础保障。自4月份制度建立并试行以来,共对9起案件作出不予受案处理,占同期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数的18.75%,监督效果初步显现。三是在立案后,建立刑事案件“三个效果”案件评价表,督促、引导检察官强化检察监督意识和力度。“三个效果”案件评价表要求除危险驾驶案件外,逐案填写,内容包括依法办案情况、服务大局成效、法律监督效果、少捕慎诉原则、案件比、领导干预办案等三大类19项内容,以加减分方式分别予以评价。评价表由办案人自评,部门负责人根据案件难易程度确定加分系数,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得分情况与检察官业绩考核成绩相挂钩,倒逼检察官以更为审慎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切实提高办案质效。
        (2)做实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今年共受理民事一审申诉案件2件,代办市院二审案件6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5件、执行监督案件3件、支持起诉案件4件。重点工作:一是扎实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做到数量、质量同步提升。以市院目前正在开展的“诉讼退费”专项活动为依托,切实办理各类诉讼违法监督案件,强化对管辖审查超期、违法送达等诉讼行为的监督;二是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后的部门职责,科学搭配部门办案组,促进案件繁简分流,切实提高办案效率,要求科室内民事普通申诉案件1月内办结,复杂案件3月内必须审结;三是前期已与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残联沟通,近期将会签关于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工作的相关意见。
        (3)做强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重点工作:一是优化机制建设。目前正在全力筹备全区行政非诉执行专项活动,强化对行政机关及法院执行部门的监督,争取今年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二是结合考核标准,强化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监督,针对前期发现的房产登记不规范问题,已向市院汇报,市院指示进一步摸排相关线索,扩大战果,利用小专项形式,适时发送检察建议。三是主动出击,与信访局、政法委等部门沟通,落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4)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今年已办理行政诉前程序案件12件,办结10件,移送市院2件。下一步将紧紧围绕区委重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主要思路为“明确重点、发挥优势、做强效果”:一是进一步强化与各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络,争取理解和支持,今年区文新局、区交警大队先后向我院提供较有价值的公益诉讼线索,近期打算与区生态环境局会签加强工作配合的相关意见,积极营造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落实上级院各项专项活动。目前已初步排查安全生产领域线索2件,正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三是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探索。目前已办结道路交通安全领域案件1件,针对一处校园门口人行道被圈占长期缺失、多次被青岛日报曝光的问题,向区交警大队、区综合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发送检察建议,各部门均给予及时反馈沟通,问题正在解决中。近期正在办理的德江路铁路桥案件,计划通过多种途径争取形成精品案件。
       (5)创新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今年以来第三检察部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案件4件5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件7人,参与办理涉黑恶案件1件(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进一步强化“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履职,创新加强未成年人司法的双向、综合、全面保护:一是以未检检察官全面提前介入未成年刑事案件侦查机制为依托,全面督促落实刑事诉讼未成年人特别程序,会同妇联等部门与公安机关共同推进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机制;二是以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包校宣讲督导、法治宣讲团巡回宣讲督导相结合的方式,持续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三是瞄准实际案件中暴露出的涉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治理问题,结合上级部署的“守护校园”专项活动,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等外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目前正在线索调查、摸排中;四是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移址升级建设为抓手,更好的发挥全国、省市三级青少年维权岗的品牌效应,近年根据区委政法委统一部署,结合检察职能及社区实际需求,探索从未成年人保护角度切入,与社区联合建立“社区平台+检察基地+网上专栏”多元化暖阳亲子法治沙龙项目。
        三、重要活动
        1、
强化法治思维,以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反腐败斗争;重拳出击损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非法信访涉罪行为,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2、开展三个领域的专项工作:一是开展金融领域专项工作;二是开展生产安全、交通安全专项工作。结合全区“四个一百”工程中的生产安全类项目,积极开展检察监督;三是开展物业管理领域专项工作。配合全区“物业管理攻坚年”,开展物业管理领域专项检察行动,全面排查辖区物业管理领域违法犯罪隐患或监管漏洞,针对性跟进检察监督,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四、重要成果
         1、创新建立“李沧特色”涉民营企业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办案机制。为严格落实最高检、省市院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本院认真调研梳理辖区涉民营经济犯罪的相关情况,结合辖区涉民营经济案件中涉税案件多发、高发的区域特点,积极探索,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制定《关于办理民营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实施意见》,探索建立了办理民营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新模式。2019年制度建立以来,批捕的19名涉税犯罪嫌疑人中仅有4名涉案民营企业主因多次犯罪、数额较大或不认罪被批准逮捕,相关案件不诉率从2018年前的0上升至2019年来的54.76%,缓刑率自2018年前的60%上升至2019年来的81.48%。目前,正积极与区税务部门沟通,探索联合建立不起诉案件行政处罚倒流机制,进一步规范我院涉税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办案制度。
        2、围绕省院“决议落实年”,积极推进创新项目培树。我院经过试点期间的适应和过渡,在《决议》落实年的重点为进一步规范、细化、实化各项监督办案任务,并在试点探索的基础上大胆创新。2019年《决议》出台后,我院配合省院完成监督案件线上办理任务,工作机制在全市、全省检察机关推行适用。2020年,继续围绕《决议》落实年大胆创新。上半年,共制发检察建议48件、纠正违法15件、羁押必要性审查7件。民事检察方面,截止6月底,共受理民事一审申诉案件8件,其中息诉2件,准备提抗1件,其余正在办理中。代办市院二审案件17件,办结7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2件,均已发出检察建议;办理执行监督案件3件,均已发出检察建议;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件,均已办结。行政检察工作方面,受理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案件6件,已办结2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1件,均办结发出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方面,办理行政诉前程序案件15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终结2件,3件正在办理过程中。     工作中,积极配合市院完成“诉讼监督平台建设”(市院申报省院立项)。我院根据市院统一部署,承担该智辅办案系统所需监督事项比对规则的梳理制定、基础软件试用、新研发软件的框架设计思路等任务,均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其中,已在市院统一部署下,梳理制定包括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共两大类300余项比对规则,并初步确定其中12个点可进行智能化自动比对,为整个诉讼监督智辅办案系统的整体研发奠定了制度基础。在今年1-5月份,我院刑检考核数据相对落后的情况下,由牵头两项监督的同志根据前期梳理的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组织全体刑检检察官集中学习,并对已结、未结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从中发现监督线索,及时弥补考核缺项,确保了6月底全院考核数据的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