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检察工作报告


[日期:2020-12-03 15:4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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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检察工作报告
 
        一、工作概况
        2018年,李沧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18844”工作格局,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坚持“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全面强化法律监督,锐意推进改革创新,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文化示范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新媒体建设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承担省检察院“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审查逮捕案件繁简分流”“自行补充侦查”等多项改革试点任务。
        二、工作重点 
        1.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着力打造新旧动能转换检察服务链。紧紧围绕区委“18844”工作格局,制定《李沧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方案》,强化司法办案风险联合防控。目前,已办理涉及院士港片区刑事案件35件48人,对可能影响稳定的涉黑涉恶案件、非访人员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等案件均予重点关注、优先办理。二是积极参与经济金融风险防控化解,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15件41人。结合“非法集资”等典型案例到枣园、旭东等12个社区进行法治宣传。
        2.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扎实开展环境资源领域专项立案监督。突出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相衔接,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余元;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断丰富联系服务群众载体。深入开展“四下基层”“送法律、送救助、送温暖”等活动,将组建“普法宣讲团”与“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掌上检察院”建设相结合,全年共开展普法宣传50余次,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被区委宣传部推荐参加“秩序李沧”栏目录制,被青岛电视台新闻栏目报道。
        3.扎实推进平安李沧建设。一是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审查逮捕285件349人,审查起诉556件691人,对近年来发案率较高的毒品案件予以重点关注和打击,共批捕 79件88人、起诉95件104人。二是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缉枪治爆、“净网2018”等专项行动,共办理涉枪案件1件4人、侵财类案件223件271人;三是加大刑事打击非访力度,参与研究案件20余起,批捕涉刑事犯罪非访案件4件5人,提起公诉3件5人,有力维护大局稳定。
        4.深耕主责主业,全面强化法律监督。一是做强刑事检察监督。坚持和完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等制度,监督立案11件、撤案8件,不捕100件130人,不诉42件42人,追捕15人,追诉23人,抗诉采纳3件3人。二是做实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4件,办理又犯罪案件7件7人;积极开展监督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专项检察活动,及时监督纠正违法情形,有效维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做精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突出抓好民事检察监督,办理二审抗诉案件18件;着力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件。紧抓检察改革前沿热点,大胆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将涉税、文物保护、海洋环境作为重点突破口,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31件,起诉1件。四是做好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700余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3件。全力抓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信访稳控,妥善处理涉检信访,实现涉检信访案件到省进京零上访的目标。五是做优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健全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办理未检批捕案件21件29人、审查起诉案件19件27人,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6人。先后到6所学校、3个社区举办11场讲座,受益学生及居民达2千余人次。因成效突出,在继续保持全国、省、市三级青少年维权岗的基础上,获评全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三、重要活动
        1.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办好重点案件,形成办案规模。在李沧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共提前介入案件11件27人,批捕14件36人,提起公诉9件23人。二是开展集中攻坚,强化线索摸排。对2017年至今的信访申诉、刑事检察、民行监督等近2000起案件逐一排查,发现并向公安、纪委监察委移送线索11件。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物业管理领域可能引发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隐患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强化管理,从源头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2.全力做好上合峰会安保维稳工作。一是根据区委统一部署,抽调23名检察骨干参与全区峰会安保维稳工作;二是全力完成信访稳控任务,妥善处理重点涉检信访案件14件、群体访1件;批捕法轮功重点人员4人,从严从速对朱某等14人利用“全能神”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提起公诉;参与区委政法委牵头的维稳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妥善解决辖区两社区个别人员利用上合峰会特殊节点制造非正常信访压力案件。圆满完成峰会期间的安保维稳任务,获评全区安保维稳先进集体。
        3.有序推进三项改革。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三类人员分类定岗,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所有员额检察官全部一线办案;认真推进检察改革,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404件440人,占起诉总数的73.3 %;有力贯彻监察体制改革,抽调多名政治素质过硬、具备丰富经验的员额检察官组成专办团队,在认真开展积案清理的同时,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无缝衔接机制以及检察机关内部协作配合机制,从检察环节坚强有力地配合和打击了贪腐犯罪行为。
        四、重要成果
        1.不断创新司法办案机制。
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作为全市唯一基层院代表,承担省检察院“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审查逮捕案件繁简分流”“自行补充侦查”等多项改革试点任务,大胆探索司法办案新机制。目前,已创新制定表格式办案文书,在确保重点审查内容、监督项目无遗漏的前提下,大幅提高办案效率;针对辖区危险驾驶案件实际情况,制定《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危险驾驶案件酌定不起诉实施意见(试行)》,已成功办理31起该类案件,全市检察机关酌定不起诉工作会议在我院召开,经验做法得到市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被高检院转发。
        2.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党的建设主体责任和机关党建工作标准化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落实区委、市检察院部署的各项巡察、督察任务为契机,结合李沧区“治官治吏便民利民”专项行动,成立院“四位一体”督察组,强力推进重点事项的监督整改和日常监督执纪,真正把巡察检查成效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上。
        3.大力加强业务素能建设。认真组织学习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结合涉及检察改革和大局发展的金融犯罪、知识产权犯罪、公益诉讼等新型案件,组织各类业务轮训120余人次,建立检察官教检察官平台,并分批组织赴高校专题学习;注重领军人才培养,各部门及干警共计40余人次获得荣誉表彰,队伍建设经验先后被正义网、山东法制报、青岛日报等媒体转发推广。
        4.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全面工作报告以及未检、侦监等专题报告;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观摩座谈、检察建议公开送达、“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全年经人民监督员程序审议案件10件10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适时将重点工作、重大案件向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公开,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