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能力提升年】公益诉讼“四个合一” 推动检察一体化建设


[日期:2022-08-30 11: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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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沧区检察院按照最高检关于“检察一体化”建设的部署要求,创新建立"四个合一"公益诉讼办案新机制,不仅整合多业务条线检察资源发挥多元监督功效,而且推动实现公益诉讼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效能。新机制建立以来,已办理食药、环保类公益诉讼案件10件,提前介入案件6件,摸排各类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余件,并办理了全省首例生态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取证合一”创新调查取证模式,联动引导侦查。一是将公益诉讼初审关口提前至刑事受案前,同步引导收集固定刑事犯罪与公益诉讼证据,提前查实固定。二是在刑事批捕起诉环节积极行使自行补充侦查权,公益诉讼证据固定与刑事诉讼证据侦查相结合,做到取证方式多元化。三是公益诉讼办案环节主动出击,主动调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与证据,保持刑事诉讼与公益诉讼认定事实相一致。
    二、“责任合一”创新融合办案机制,助力公益恢复。一是同步审查嫌疑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同时启动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办案程序,杜绝公共利益损失无法及时有效弥补的现象。二是将惩罚性赔偿与认罪认罚从宽有机融合。通过建立“责任合一”办案机制,不仅对当事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还积极引入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实现对当事人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同步处理。三是将“责任合一”,节省司法资源。例如在办理董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移送审查起诉不到20天就诉至法院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既依法惩治了犯罪,也从最大程度上修复公共利益损失,确保“三个效果”统一。
    三、“听证合一”,强化社会宣传,提升司法公信。一是明确听证内容和重点。围绕影响定罪量刑的证据情况、公益受到损害情况、修复措施和手段进行质证和磋商,充分向当事人阐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引导其认罪悔罪并积极赔偿公共利益损失。二是建立“第三方参与评估式”公开听证,邀请代表委员等参加公开听证和案件评估,并视情况开展听证直播活动。三是强化听证效果。秉持“打击+保护”相统一的办案原则,通过众人评判,强化法律监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