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刑事执行环节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六稳”“六保”要求,8月12日,李沧区检察院与李沧区司法局联合开展服务民营企业相关工作交流座谈会,李沧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孙兰泉,李沧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廷祥参加座谈,李沧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仲君主持会议。
李沧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廷祥与李沧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孙兰泉会签《关于进一步优化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相关工作的意见》。
李沧区检察院与李沧区司法局针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因外出请假手续不便影响企业处理突发性重要事务的问题,明确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范围和重要事务内容并建立“白名单”动态管理及审批绿色通道等机制,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简化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申请的审批程序,对“白名单”内的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申请审批开通绿色通道,最大程度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提供便利,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同时,在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期间,采取APP客户端、手机定位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管,强化检察监督,对外出返回后社区矫正对象的销假程序予以细化,确保外出审批依法依规进行,严防脱管情况出现。
座谈会上,双方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相关工作等社区矫正工作日常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下一步加强沟通合作,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推进工作意见、工作机制落地落实,进一步优化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等相关工作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达成共识。
李沧区司法局孙兰泉书记表示,此次会签的工作意见立足于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切实击中了工作中的难点,李沧区司法局将以落实会签工作意见为切入点,坚定工作信心,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现实问题,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作,为优化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提供更多便捷有效的措施,确保将优化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工作这一实事做好做细。
王廷祥检察长指出,一是进一步规范协商机制,通过联席会议、联合党建、联合调研等多种方式实现单位间多沟通、多互动、多协商;二是进一步规范检察监督方式,要改变单一的监督方式,实现多方式、多层次监督,要注重补短板、补弱项,以点带面真正解决问题,实现监督过程中的闭环模式,要发挥代表、委员的作用,探索建立检察官、代表委员、社区居民代表巡回检察的效果评估模式,确保监督有实质化效果;三是进一步强化工作创新,要以法治思想抓监管,防止脱漏管的同时,切实保护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要以政治思维抓教育,避免教育流于形式、过于机械,要以人本思维抓帮扶,以社区矫正对象为中心,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传递司法温度。
下一步,李沧区检察院将以此次会签为契机,不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强化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切实维护好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通过履行好检察职能助力民营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