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9月李沧区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公布


[日期:2021-11-03 16: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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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市检察院和区委决策部署,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根据最高检、省、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22件280人,同比分别上升221.74%和上升127.64%。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53件190人,同比分别上升159.32%和上升128.92%。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86人,同比上升109.76%,不捕率31.16%,同比下降1.91个百分点。
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案件559件698人,同比分别上升18.68%和上升19.11%。经审查,共决定起诉529人,同比上升25.65%;决定不起诉196人,同比下降41.84%,不起诉率27.03%,同比下降17.42个百分点。
受理审查起诉人数排名前5位的罪名是:危险驾驶罪226人,占受理总人数的32.38%;盗窃罪64人,占受理总人数的9.17%;诈骗罪51人,占受理总人数的7.31%;故意伤害罪49人,占受理总人数的7.0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32人,占受理总人数的4.58%。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636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2.17%。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344人。其中确定量刑建议343人,占提出总数的99.71%,同比上升2.19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建议342人,采纳率为99.42%,同比上升0.13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25件,同比上升19.05%;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4件,占监督数的96.00%,同比上升10.29个百分点。
2.纠正漏捕、漏诉。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3人,同比上升50.00%;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24人,同比下降11.11%。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9件;已纠正77件,占提出数的97.47%,同比上升2.01个百分点。
4.刑事抗诉。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共提出抗诉1件,与去年同期持平。法院同期审结1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1件,占审结总数的100.00%。
 
5.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件次。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2件,占提出数的100.00%。
6.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7人,同比上升237.50%;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18人,同比上升260.00%,同期有关机关采纳19人,占提出数的105.56%。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3人,同期已纠正3人,占提出数的100.00%;书面提出纠正强制医疗违法案件1件,与去年同期持平,已纠正1件,纠正率100.00%;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21人,同比上升31.25%,同期已纠正21人,占提出数的100.00%;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5件,同期已纠正15件,占提出数的100.00%;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7件,同比下降29.17%。提请抗诉2件,同比上升1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同比上升50.00%,法院同期裁定再审2件,占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数的66.67%;法院同期改判1件,占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数的33.33%。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0件,同比上升110.53%。同期审结41件,提出检察建议39件,同比上升105.26%,占审结数的95.12%;法院同期采纳39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0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2件,同比上升100.00%。同期审结13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10件,同比上升233.33%,占审结数的76.92%;法院同期采纳10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00%。
(四)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3件,同比上升50.00%。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案件2件;针对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内容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数59件;息诉、化解行政争议数2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9件。同期审结18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占审结数的50.00%;法院同期采纳9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00%;息诉、化解行政争议9件。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0件。同期审结40件,提出检察建议24件,占审结数的60.00%;法院同期采纳24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00%;息诉、化解行政争议13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案件线索70件。立案61件,占受理总数的46.56%,其中民事类立案1件,去年同期为0,行政类立案60件,同比上升252.94%。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58件,占立案数的95.08%。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1件,去年同期为0,占1.72%;行政公益诉前程序57件,占98.28%。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0件,占34.48%;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4件,占41.38%;其他领域14件,占24.14%。
(三)办案效果。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2公里;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0.5吨;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占地面积1.5亩;督促辖区内5家未依法取得许可向幼儿提供餐饮服务的幼儿园办理相关证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人,不捕5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2人,不捕2人,不捕率50.00%,比同期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19.29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共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7人,不起诉6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3人,不起诉4人(其中相对不起诉2人,占不起诉总数的50.00%),不起诉率为57.14%,比同期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高30.11个百分点。附条件不起诉5人,同比上升25.00%。同期,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6件,去年同期为0。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共开展社会调查37次,同比上升428.57%;犯罪记录封存9人,与去年同期持平;开展亲情会见7次,同比下降16.67%;开展一般预防10次,同比上升400.00%。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90件,同比上升164.71%;受理国家赔偿类案件4件,同比上升300.00%;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5件,同比上升150.00%(去年同期14件);发放救助金31.6万元;对刑事被害人的未成年近亲属、残疾人、军人军属等其他当事人,开展救助2人,与去年同期持平。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1件1人,对移送审查起诉的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审结1人,占受理人数的100.00%。其中,决定起诉1人,占审结数的100.00%。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共提前介入涉黑恶案件11次,同比上升450%;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9人。
(三)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10人,同比上升800%;起诉60人,同比上升103.45%。
(四)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情况。2021年1至9月,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依法批捕2人,起诉4人;依法打击民营企业及相关人员实施的虚开增值税发票、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批捕10人,起诉19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对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负责人犯罪案件,符合从宽处理条件的依法从宽处理,依法作出不捕决定2人,不捕率66.67%;不诉决定43人,不诉率78.18%;改变羁押强制性措施4人,提出缓刑量刑建议12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9人,未出现捕后判轻刑情形。
(五)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98件,同比上升68.97%;检察长办理的占5.10%;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入额院领导办理的占94.90%。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53件,占54.08%;民事、行政检察类19件,占19.39%;公益诉讼检察类26件,占26.53%。
(六)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年1至9月,李沧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8人次。其中,检察长列席2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25.00%;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6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