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恶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日期:2022-06-13 1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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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3日,李沧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夏某等9人涉嫌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催收非法债务罪一案开庭审理,李沧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宏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李沧区法院院长刘江担任审判长。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该案通过远程视频与现场庭审相结合方式公开开庭。

     自2014年以来,被告人夏某、庞某杰为谋取不法利益,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经常纠集被告人刘某欣、张某、张某宇、王某等人在一起,逐渐形成以夏某、庞某杰为首要分子,刘某欣、张某为重要成员,张某宇、王某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共实施敲诈勒索16起,犯罪数额32万余元,诈骗8起,犯罪数额14万余元,催收非法债务3起,非法拘禁6起,寻衅滋事2起,聚众斗殴1起;违法放贷255万余元。
     为保证各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公诉人制作了详细的证据提纲提供给了各辩护人和被告人,庭前充分交流了质证意见。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指控的违法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举证、质证,并从案件事实与证据的认定、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该案是202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后青岛开庭审理的第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庭审。该案因涉案人员众多、案件复杂,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