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李沧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廷祥主持会议,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一要深入学习领会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部署要求上来。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要与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和三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融会贯通起来,与学习李沧区领导干部会议结合起来,推动各项会议精神在李沧区检察院真正落地落实。二要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各部门要组织全员学习,从会议精神中主动提炼任务,在坚决执行上级院有关要求的基础上,积极发掘并融入本院的创新做法,列明任务清单、工作台账、时间节点,以标准化流程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三要全员、全力、全时抓好“三个管理”。坚持同步性原则,将管理嵌入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坚持层次性原则,坚持“三个维度”,业务管理看趋势、案件管理看流程、质量管理看细节,最终统一于高质效业务发展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自觉性原则,强化办案人和办案单元的自我管理;坚持可执行性原则,因地制宜出台标准,推动“主观标准客观化”,便于实践操作。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最高检关于“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部署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要正确把握质量与数量的辩证统一关系,正确处理办好案件和培育典型案例的关系,善于在办案中发现案件的价值和意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会议还研究通过了《李沧区检察院关于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