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能力提升年】守护 “头顶上的安全” 让高空抛物不再“任性”


[日期:2022-05-23 09: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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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和发展,高楼住户数量不断增加,高空抛物这种不文明行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轻则毁损公共财物、扰乱公共秩序,重则危及公共安全,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天降花盆险酿惨祸
    一天,某小区出入口附近人来人往,此时楼上的苏某正在家中打扫阳台,见有一破损花盆,因懒于下楼遂将花盆抛出窗外,而此时,正巧一名儿童从单元门跑出玩耍,花盆险些砸中儿童。公安机关通过视频监控发现高空抛物者是苏某。花盆落地点与玩耍儿童近在咫尺,万一砸中儿童后果不堪设想!高空抛物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
    高空抛物已入刑 切勿以身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明确规定了包括侵权人、使用人及 物业服务企业在内相关责任人的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让治理“高空抛物”乱象实现了有法可依。
    前例中苏某因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多措并举解决“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为维护老百姓头顶上的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李沧区检察院通过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制作短视频等方式,积极拓展监督职能,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从根本上减少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
    一是合理把握刑事政策,依法打击犯罪。立足检察办案职能,在办理高空抛物案件过程中,严格把握刑事政策,针对如何认定高空及情节严重等问题,通过查看现场监控、实地走访、寻找目击证人等方式综合分析,并与公安、法院等积极沟通,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所办理的高空抛物案件均依法判决。
    二是公开送达检察建议,扩大监督效果。案件办理后,检察机关及时向区委政法委综合治理办公室汇报情况,在区委政法委牵头下向负有监管职责的主管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并现场听取被建议单位意见,同时邀请人大代表、社区代表、物业公司代表现场评议。以实际行动打通部门之间壁垒,构建宣传教育、线索发现、刑事打击等全方位高空抛物治理体系,提升监管合力以及社会治理能力。
    三是创新多元宣传方式,推进诉源治理。李沧区检察院以办理的案件为蓝本、以通俗生动的语言释法说理,精心制作《高空抛物 害人害己》动漫视频,在全区主要小区电梯间、地铁等公共场所投放该视频。同时综合运用“两微一端”、电视台等媒体多元宣传,形成宣传合力、扩大宣传效果,切实让居民百姓筑牢思想防线,从根源上杜绝高空抛物行为。
    治理高空抛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在注重依法治理、强化责任追究的同时,还必须充分发挥刑法的教育、警示作用,以“我管”促“都管”,切实减少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下一步,李沧区检察院还将进一步坚持从具体案事件中“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真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域”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