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这笔救助款真是太及时了,让我的生活有了着落……”2022年3月28日,在李沧区检察院的视频会议室里,因为疫情被困在家的当事人徐某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连声道谢。
案情简介
2021年9月份,徐某计划从事网约车驾驶工作,于是结识了某汽车销售公司业务员刘某,在刘某的劝说下,多方借钱,并一次性将筹到的10万余元全款缴纳买车,后刘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交付车辆并失联。2022年3月,李沧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刘某提起公诉。第一检察部在审查起诉期间,发现徐某家庭生活困难、身体残疾,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颁布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向第五检察部移送线索建议救助。
第五检察部受理案件后审查发现,申请人徐某除身体残疾生活困难外,还有两个正在就读的孩子需要抚养,仅以低保为生活来源,10万余元的损失让这个本就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李沧区检察院认为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给予司法救助。
受新冠疫情影响,社区封控管制,申请人递交申请、开具困难证明等也被不定期推迟。但考虑到徐某一家的生活,在疫情防控期间可能更加困难,第五检察部主任刘远龙立即表示:“马上办理!”
办案检察官立即启动绿色通道,通过李沧区检察院开发的“检润民和”智能平台,告知申请人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指导申请人制作和递交申请材料。同时采用检察热线大屏和当事人手机视频连线的方式,向申请人所在居委会及申请人徐某调查核实身份信息、家庭困难状况、因案件遭受损失情况等内容。审批通过后,通过远程视频制作发放记录和手续。短短8天时间,便将救助款8000元发放到徐某手中。
隔离新冠病毒,但不隔离司法关爱。李沧区检察院通过检察热线大屏连通当事人手机小屏,架通了检察机关和群众之间的民生桥,在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上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零跑腿”,真正实践了能动司法、主动作为理念,解决了受害人的燃眉之急。
“小屏连大屏,传递的是法治温度和民生关怀,在应对疫情的关键时刻,我们更应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为打赢防疫战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李沧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刘远龙说。
今年疫情发生以来,李沧区检察院通过“检润民和”智能平台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件。下一步,李沧区检察院将以用好“检润民和”网上平台为抓手,继续坚持为民服务宗旨,始终把解决群众困难放在第一位,积极履行司法救助职能,传递检察温情,展现检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