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刊发李沧区检察院为民办实事做法


[日期:2022-02-09 15: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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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检察日报》以“青岛:标准化建设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题对李沧区检察院为民办实事做法进行刊发报道。原文如下:
“多亏各位检察官的帮助,让我申请到这笔救助金,帮我解决了很大的困难,太感谢了!”近日,在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检察服务大厅“司法救助家”中,申请人王某激动地说。这是该院建立司法救助金额计算标准化工作机制以来,办理的又一起司法救助案件。
2021年1月,王某被前夫李某打伤,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二级。李沧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审查起诉时,发现王某急需救助,便依据司法救助标准化工作流程,将案件移送该院第五检察部。
第五检察部主任刘远龙审查发现,被害人王某右侧眼眶下壁骨折,医院建议手术,但因生活困难无钱医治而放弃治疗。她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而李某平时既不支付抚养费,案发后也未对王某作任何赔偿。走访确认王某实际情况后,李沧区检察院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依据该院制定的司法救助金标准化计算方法,将王某家庭困难、受伤程度等情况换算为具体的分值,确定向王某发放1.4万元司法救助金。
近年来,李沧区检察院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时,发现司法救助标准不统一、流程不规范,已影响到司法救助工作质效。为此,该院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开辟出专门场所,创建“司法救助家”,并出台《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细则》,对司法救助方式、救助标准进行规范,形成了一套以经济救助为主体,以法律援助、支持起诉为配套,以思想疏导、宣传教育为辅助,以衔接其他社会救助为助力的科学救助体系。
为明确救助金额、减少争议,李沧区检察院结合被救助人的困难程度及受侵害情况,对司法救助金额设定了标准化计算公式。“我们推行的救助金计算标准化工作,将申请人伤情等级、困难状况、赔付情况、因案遭受损失等均列为评估因素,通过明确救助标准、完善救助程序,真正让来访群众在我们的‘司法救助家’感受到家的温暖。”刘远龙说。
2021年以来,李沧区检察院秉持“应救即救、应救尽救”原则,深入探索标准化工作体系,逐渐形成具有李沧特色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模式。2021年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3件,发放救助金37.3万元,正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
“每笔司法救助金的计算都是有过程、有依据的,也是最贴近被救助人实际的。我们从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很安心。”人民监督员吕思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