孜孜不倦追求公平正义的检察官,温暖细致、善解人意的未检妈妈,送法进校园活动中诲人不倦的孙老师……自2013年3月全面负责李沧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之日起,孙伟华便以一己之力承担多重角色,有多项工作经验先后在最高检、省、市院转发,多次被《检察日报》《中国教育报》等知名媒体报道宣传。
山东省首届未检业务竞赛优秀论文奖、青岛市青少年维权工作先进个人、青岛市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先进个人、青岛市“三我”活动“十佳创意金点子”、青岛市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李沧区“三八红旗手”,两次荣记个人三等功……近年来孙伟华获得的多项省、市、区级荣誉,都是她才能与心血的直观展现。她工作踏实、生性乐观、轻名利而重实务,不负未检检察官身为“国家公诉人”与“国家监护人”的双重使命,不负青少年对司法正义与司法温度的期待。
挽救帮教不遗余力,让罪错未成年人重获新生
自从事未检工作以来,孙伟华共查办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案件二百余件。检察机关业内人士常说,未检检察官办案难,难点往往不在事实证据认定或法律适用争议上,而是难在使涉罪未成年人在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性质恶劣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刑事犯罪对他们前途命运造成的负面影响。如何在依法办案过程中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也是孙伟华日复一日工作中最深切的思虑。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她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从小事做起、从细节着手,不仅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证据的书面审查,更通过实地调查走访涉罪未成年人所在家庭、学校、社区,了解他们的现实表现,对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进行深度剖析,从而精准发现切入点和突破口,制定切实有效的帮教方案。
2018年5月,孙伟华承办未成年人魏某入户抢劫一案。在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孙伟华为了解魏某的犯罪动机、是否有预谋、犯罪暴力程度、入户的相关情节以及赃款去向等情况,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社会调查,并对魏某及其家长进行心理访谈和测评。
经调查,魏某系市某重点高中自主招生班绩优生,日常表现良好,但家庭经济窘迫。该生在住校期间欠同学310余元钱,承诺开学后偿还,但一直羞于跟父母开口,遂临时起意抢劫,赃款全部用于了还同学欠款,且魏某到案后认罪态度积极,其父亲知情后立即代其退赃,并积极向被害人赔偿争取谅解。
孙伟华在办理本案时还了解到,魏某所在学校以其涉嫌抢劫刑事犯罪会影响学校的管理为由,限制其到校参加会考且拒绝从校内为其报名高考。孙伟华获息后即刻与多部门进行沟通协作,努力保障魏某的受教育权:一是多次亲自前往魏某就读学校,就当前未成年人司法中的相关制度和原则进行释法说理,阐明保障魏某享有受教育权的法律依据和对魏某前途命运的现实影响,敦促学校同意让魏某参加会考,并为其校内报名参加高考;二是依据魏某涉嫌犯罪事实及相关情节,建议并促成李沧区人民法院在有罪判决的前提下对魏某宣告缓刑;三是联络公安机关、司法局,就魏某高考报名、录取后的犯罪记录查询和社区矫正等相关问题提前沟通,确保魏某不因社区矫正工作、犯罪记录非法查询和泄露而错失受教育机会。
在本案办理中,孙伟华员从一切有利于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出发,从一切以促进未成年人特殊制度的实效出发,主动沟通、积极作为,取得了相关部门的一致认可和支持,以个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综合保护竭尽所能,送被害未成年人美好明天
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既要注重维护涉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也必须要最大程度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彰显检润朝阳的司法温度。
在办理马某某被故意伤害案中,因未成年被害人马某某家庭生活困难,孙伟华联合检察院其他部门,积极对其进行司法救助,解决其生活上的燃眉之急。除此之外,因为马某某系非婚生子,未办理出生医院证明,没有户口,已达入学年龄的他无法正常在青岛市就学。对此孙伟华心急如焚,数次联络马某某生父户籍地的未检部门、妇幼保健院及公安机关,最终通过跨市联动、开启绿色通道的方式,依法快速为马某某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并办理户口,让孩子不耽误入学期限、顺利进入青岛当地小学就读。另外,针对马某某“自幼缺乏母爱、因被遗弃遭受身体伤害、存在心理创伤”的现实情况,孙伟华还将心理疏导融入司法救助工作全程,让马某某从一个胆小焦虑的小男孩转变成一个乐观开朗的小学生。
有温度的未检工作需要在依法办案之余,多一点思虑、多一点作为、多一点奉献。正是孙伟华种种“多一点”的工作,许多孩子的世界变得敞亮明媚,前行道路更为宽敞坦荡。
普法宣讲与时俱进,打造法治教育第二课堂
作为未检检察官,孙伟华深切明白未成年人的法治素养不仅关系到自身健康成长,更关系到法治中国建设的远景蓝图,做好法治宣教工作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自2013年开始负责李沧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孙伟华从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原则出发,不断围绕未检核心业务创新工作方法和机制:在全市率先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和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组织本院女干警成立“未检妈妈”爱心服务团队,走上街头,走进学校、走进社区、走进困难外来打工人员家庭,开展法治课堂、法律咨询、结对帮扶;创新将心理疏导、国学教育、亲职教育等工作方法引入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出色的筹建了“法在心中、阳光前行”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及五个未检功能区、专用办案区;编印《防止性侵害未成年人手册》儿童版、少年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手册》《儿童自护手册》等法治、自护教育材料4种,发放近五万册,受到了各级领导、学生及家长们的高度评价。2021年,随着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实施,孙伟华与时俱进、加强知识储备更新,将新法修订的重点、亮点内容融入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移址升级建设中,并再度编印发放“未爱暖阳、共护明天”法治宣传系列手册二册。在孙伟华的主持工作下,李沧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先后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青岛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青岛市青少年维权标兵单位”“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事例”等多项国家级、省、市级荣誉。
孙伟华同志历年来共查办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案件二百余件,先后在李沧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及辖区十几所初中、小学、幼儿园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自护教育宣讲共计40余场,受教育师生达3万余人次。
砥砺奋进再难,难不过不忘初心。近十年如一日的基层未检工作让孙伟华相信,“成功不必在我,而功力必不唐捐”,所有努力、所有付出都会变成宝贵人生阅历,督促自身成长。来日方长,孙伟华必将在其捍卫未成年人权益的道路上,愈加温厚坚定、前行稳健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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