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李沧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到院听取了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监督员、农工党青岛市委秘书长尹成方,市人民监督员、山东海剑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张波祥出席会议。
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振同志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汇报。第二检察部主任姜安妮同志介绍了保障民营经济工作的相关案例。今年以来,李沧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上级部署,把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立足检察职能,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以实实在在的法律监督行动,努力为民营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根据《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和《青岛市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实施办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监督员通报重大工作部署、司法办案总体情况以及开展检察建议、案件质量评查、巡回检察等工作情况,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此次会议的召开是李沧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重要举措。
人民监督员尹成方表示,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对民营经济的服务保障到位,立足检察职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相关的案例也很好的体现了对民营经济的保护。
人民监督员张波祥表示,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创新开展了针对涉税案件的办案模式,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为全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下步,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大检务公开的力度,积极开展更多类型的人民监督员活动,特别是与司法办案活动相关的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等活动,增进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不断加强外部监督,促进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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