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向李沧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赠送“秉公办案不徇情,正义使者树检威”锦旗。
2018年7月,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周某(经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犯罪嫌疑人周某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父子因家庭纠纷与闫某厮打,致闫某轻伤二级。
原来,被害人闫某系两位犯罪嫌疑人的长嫂、伯母,因赡养家里老人等问题长期存在矛盾。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的母亲去世时,家庭矛盾达到了白热化,十年间点滴小事积累的矛盾瞬间爆发,俩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发生肢体冲突,致被害人轻伤二级。委屈、愤怒充斥在被害人的内心,她多次来信要求严惩犯罪嫌疑人。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仔细分析了案件中每一个细节,发现案件表面上是一起故意伤害案,但实际上却是由家庭纠纷延伸而来。找准症结后,办案检察官多次邀请被害人到李沧区人民检察院进行沟通,逐步化解被害人内心的委屈,同时犯罪嫌疑人在检察官法理兼顾的分析下也深刻认识到自已的错误,积极向被害人进行赔偿和道歉,双方多年来的心结在检察官的努力下得以化解。最终,被害人对两位犯罪嫌疑人表示了谅解,并由衷对检察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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