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第一天,李沧区检察院这样战“疫”


[日期:2020-02-12 13: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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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3日,李沧区检察院迎来了节后上班第一天,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李沧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李沧区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积极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振带队,与安全防控组成员一起对办案区、餐厅、门卫等重点部位的防控措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逢进必检
  入院干警职工必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外来人员进入院内必须进行登记并测量体温。

 
2、办公环境管理
  本院内部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废弃口罩统一丢弃到专用垃圾桶内;中央空调关闭;办公室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保持勤洗手、多饮水。

 
3、场所消毒
  办公场所、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对外窗口部门用84消毒液和酒精消毒;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等物品设备每日多次消毒;倡导少乘电梯,在电梯内放置抽纸;加强班车、公车管理,确保每天进行四次消毒。

 
4、食品安全管理
  餐厅每日消毒,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提倡大家自带饭或自带餐具按批次打好回办公室吃,餐具带回家洗净消毒。在餐厅用餐一律分批就餐、单边就坐,不得面对面就坐。

 
5、做好后勤保障
  为外出公务、一线防疫干警提供必须的口罩、酒精、手套等;为各部门提供温度计、酒精、喷壶等物品保障。


 
6、发布通告、温馨提示
  严格落实区委、市检察院关于做好防控期间检察诉讼服务工作的要求,及时发布公告,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任务,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
 
  新年工作已开启, 我们将以决战的勇气和必胜的信心投入其中,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密有效的措施确保每位检察干警自身防控无死角,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积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