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任某诈骗案” 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条线优秀侦查监督案件


[日期:2021-01-18 16: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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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表彰全省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条线优秀侦查监督案件的通报》,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任某诈骗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普通犯罪检察条线优秀侦查监督案件。
案件回顾

        根据司法机关查证,2020年2月,在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任某明知自己无防疫口罩销售和生产途径,通过微信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骗取他人钱款用于网络赌博,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23万元。因疫情期间无法送所执行被执行监视居住,在监视居住期间又以同样手段骗取他人钱款60余万元。经查,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89.6万元。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李沧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从快从严办理妨害新冠肺炎防控犯罪案件,有力维护社会稳定。针对被告人被监视居住期间的违法行为向相关单位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制发类案检察建议,有效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部署,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在依法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坚持涉疫情案件从快从严办理,严厉打击利用防疫物资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在办理中始终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对类案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多样化、精细化的监督手段,完善监督举措,履行好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法律责任,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