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暖人心 真诚致谢送锦旗


[日期:2021-11-03 16: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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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司法救助申请人彭某某向李沧区检察院送来一面 “司法救助暖人心 检察为民显真情”的锦旗,对李沧区检察院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帮其度过生活困境表示感谢。

案件回顾
2020年10月13日,葛某某持刀抢劫彭某某致其颈部裂伤致颈前脉破裂,食道后壁裂伤,构成轻伤一级。2021年3月19日,李沧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葛某某有期徒刑5年3个月。
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办理案件时发现被害申请人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第一时间将该救助线索移送给第五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审核后,发现被害人彭某某花费医疗费较大,且因该案治疗伤情而辞去工作,无固定工作,收入较低,家庭生活困难,被告人葛某某仅赔偿了部分医疗费,无法维持生活。最终李沧区检察院认为彭某某的条件符合《山东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办法》规定,决定给予其救助。
今年以来,李沧区检察院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引领,以“检润民和”党建品牌为抓手,以全院协同一体化推进为支撑,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8件,发放救助金31万余元,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