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群众对公益保护日益高涨的要求,扩大高质量案件线索来源,7月9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法警支队、检察业务管理部、第九检察部联合李沧区检察院进行了公益诉讼巡查工作。本次巡查,是青岛市检察院制定下发《公益诉讼巡查办法》以来,市院与基层院联合进行的第一次巡查活动,也是各部门协作配合,共同进行巡查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
巡查小组首先对河道污染问题进行了实地查看。某小区开发商错接雨污管道,造成污水直接排放金水河,导致河道污染。为此,城市管理部门已多次进行清淤排污处理,综合执法部门也已介入,责令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改正。在巡查现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为检察官详细讲解了污染原因、处理措施及后续整改方向,技术人员利用快检设备进行了现场取证,并对周边证据进行了及时固定。随后,检察官对某学校周边存在的道路交通隐患进行了现场勘查问题。在巡查现场,技术人员通过拍照等方式固定证据,公益诉讼办案人员拟在调查核实后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本次巡查工作,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史教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出的具体举措。两个巡查点,都紧贴百姓民生、关系群众具体利益,关系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和千家万户学生安全。下一步,李沧区检察院将以贯彻落实公益诉讼巡查制度为基点,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积极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烦心事,为服务辖区发展大局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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