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李沧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日期:2021-04-25 10:01:52]
来源:
作者:

为切实把党史教育落实到为民办实事、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工作中,李沧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支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之关护未成年人成长”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由李沧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仲君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廷祥参加活动。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妇幼保健院和广水路小学负责同志应邀参加。

重温入党誓词


学党史-回顾历史上党对未成年人关爱


系列微党课


未成年人保护特殊制度系列微党课:“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制度” “入职信息查询制度” “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

座谈交流课


参观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

应邀参加活动的各单位负责同志对利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的方式交流未成年人保护特殊制度的做法表示赞赏,交流了各自单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就下一步与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加强合作,推进一站式询问救助、入职信息查询、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等制度落地落实,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的核心问题达成共识。

 

古晓春 李沧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要继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下一步将继续充分发挥监委职能,与其他部门通力合作,形成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于一体的未成年保护合力。
吴其朋 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我们将抓紧推进一站式查询救助等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的落实,探索在办案区、办案中心等建立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办案区域,同时积极配合其他部门,通过适度扩大入职查询信息范围、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附近巡逻等强化未成年人保护。
刘殿帅  团区委书记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建立与李沧区人民检察院的常态化合作机制,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资源与团区委的青年服务平台结合起来,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针对性。
隋红 李沧区妇联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要将强制报告制度与在各个街道开展的婚姻家庭大排查等工作结合起来,以心理干预、小组式跟踪等形式,对各个家庭的基本情况进行摸排,推进强制报告制度等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的落实。
肖征 李沧区教育体育局三级调研员
我们将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加大对进入校园工作、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人员排查,确保未成年人在校园内的安全。
何亮 李沧区民政局社救科科长
我们将与检察院建立良好的联动机制,邀请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进行业务宣讲,实现未成年人保护资源整合,与检察院共同努力,推进各项制度落实落地。
朱玉松 李沧区司法局法治宣传科科长
司法局将与检察院积极建立合作机制,通过邀请业务科室工作人员讲授专业知识等途径,实现两个单位之间的资源共享,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刘梅 李沧区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我们将通过加强对内部和下属单位的培训,不断强化工作人员强制报告意识,在工作中配合司法部门保护好未成年人权益,同时,探索部门间联合开展工作,将法治自护教育和未成年人性健康教育结合开展,相信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于艳 广水路小学校长
希望能够与检察院实现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自护教育、亲职教育等资源的整合与共享,通过线上网课、学校公众号推广及线下法治宣讲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自护意识。


王廷祥检察长表示,要将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融入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去,实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保护需要多部门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作为为未成年人办实事的平台,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开门搞整顿,广泛听取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和提升检察工作。

于仲君副检察长指出,各单位同志提出的建设性意见,为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广阔的思路,要积极建立强制报告等制度的沟通协调机制,尽快将制度落地落实。构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大格局,需要各单位与检察院的共同努力,只有通力合作形成保护合力,才能做好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

下一步,李沧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将以此次主题党日为契机,强化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助推法治、教育、社会等资源的整合,实现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相衔接,织密未
成年人保护网